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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9家单位积极参与!《关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促进储能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》

(征求意见稿)



《关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储能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》(征求意见稿)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 基本原则本公约坚持“爱国守法、安全为本、质量优先、协同发展、合规经营”的基本原则,倡导企业在推动技术进步和市场拓展的同时,坚持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,积极融入国家能源转型与产业升级大局,坚守法律底线、行业规范和社会责任,切实保障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。

第二条 目的与宗旨 为营造公平、规范、健康、可持续的锂离子电池与储能产业发展环境,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,强化安全责任与质量保障意识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,制定本自律公约。

第三条 适用范围 本公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锂电池材料、电芯、电池模组、储能变流器、储能系统集成、电力服务、项目投资及相关产品制造、集成、运维、应用的企业及机构。

第四条 制定与执行主体 本公约由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,具有行业指导性和广泛约束力。

第五条 加入与退出机制  本公约坚持自愿加入、诚信履约、协同互促的原则。申请加入单位签署确认后成为成员单位,享有知情权、建议权、参与权。退出须提前书面说明,并报协会备案。

第二章  成本价格行为规范

第六条 合法合规经营 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,特别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等,杜绝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良好行业形象。

第七条 政策学习与贯彻 成员单位及其所属从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、技术规范和指导意见,积极开展学习、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,自觉在政策框架下履行责任、规范经营、稳健发展,共同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第八条 合理定价与公平竞争 鼓励成员单位以技术、服务、信誉和履约能力为基础参与市场竞争。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状况、成本评估和项目风险进行报价,避免不理性低价行为,防范“劣币驱逐良币”。

第九条 投标行为规范 鼓励成员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坚持诚信、透明、专业、审慎原则,杜绝虚假承诺、低于成本无序竞争、不履约等行为,倡导以技术方案、服务能力与全生命周期价值为基础参与竞标,营造健康、公正、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
第三章 产品与服务履约

第十条 强化安全责任 成员单位应将安全视为发展前提,严格落实产品设计、制造、运输、安装、运行、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责任,严防安全事故发生。加强对储能系统、电池产品、电芯单体等环节的热失控、电气故障、消防防护等关键安全技术管控。

第十一条 保障产品质量 成员单位应确保产品满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及用户要求,不得以次充好、偷工减料。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全流程追溯体系,提升产品可靠性和一致性。

第十二条 履约能力保障 投标报价应与履约能力相匹配。签约企业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,不得擅自更改技术方案、延迟交付或提前解除合同。

第四章 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

第十三条 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,建立高效的技术创新机制,聚焦核心材料、系统集成、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,推动先进技术的自主可控与规模化应用;同时,积极参与国际、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,构建有利于质量提升和公平竞争的标准体系。

第十四条 绿色发展与环保责任成员单位应增强环保意识,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推动绿色工艺与清洁生产,落实废旧电池回收利用、能耗控制与污染防治等环保要求,提升资源利用效率,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,助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推动行业绿色转型。

第五章 行业协调机制

第十五条 动态调整与多边联动本公约将根据国家政策导向、行业发展动态、技术进展及成员反馈,适时调整内容。鼓励协会与国内外行业组织、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联动机制,提升协同治理水平。

第十六条 强化上下游协同支持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同交流,共同维护产业链平稳运行,推动建立信息共享、风险共担、共建共享的良性协作机制。

第十七条 行业协调平台建设协会将搭建常态化协同沟通机制,组织召开行业座谈、专题协调会,推动供需协调、产销平衡、合理预期引导等方面的工作。

第十八条 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协会鼓励在成员授权范围内,收集整理有关市场运行、产品价格、项目执行、质量事件等非敏感信息,供成员单位自主参考。

第十九条 行业争议协调成员单位间如产生争议,应本着互信、互谅、互利原则协商解决;必要时可申请协会介入,协会可依据章程采取通报、约谈、建议监管等措施。

第二十条 行业提醒与倡议通报对涉嫌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,协会可视情通过行业倡议、公开提醒、案例剖析等形式予以通报,并在必要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二十一条 解释权与修订权本公约由行业协会负责解释,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组织修订。

第二十二条 生效与发布本公约经成员单位正式签署后生效,并由协会通过网站或会议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
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

作者: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 

来源: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